项目概况
******大学液质联用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高压液相色谱仪及液质气质联用仪采购项目 | ****** | ****** |
5.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段。
5.3 供货及安装期:180日历天。
5.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5.6 质保期:1年。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声明函;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⑴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⑵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⑸《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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