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和离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有限公司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评审结果如下:
(一) 评审情况
******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事务所】综合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二) 中选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选候选人
(1)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2)不含税总价:121699.00元。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日内完成公司财务审计报告编制和离任审计报告编制。
(4)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涉及。
(5)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事务所执业证书。
2.第二中选候选人
(1)单位名称:******事务所
(2)不含税总价:108490.57元。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日内完成公司财务审计报告编制和离任审计报告编制。
(4)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涉及。
(5)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 否决应答情况
******有限公司):以上两家参选人提供的参选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属于单项合同,未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不符合本项目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1.2资格评审中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1份年度财务审计或离任审计类项目业绩。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甲乙双方盖章)等;注2: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单独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的视为无效业绩,一份框架合同下的多份订单或结算单******委员会一致表决决定以上两家参选人初步评审不通过。
(四) 其他
公示期:【2025年2月9日至2025年2月11日,共3天。】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朱满升 (采购代理) 投诉电话: ******】
【陈先生 (业主代表) 投诉电话: ******】
接收邮箱:【******】
******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朱满升
2025年2月8日